典型案例: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艳云,在《Journal of New Materials for Electrochemical System》杂志第三期发表题为“Application of Electrochemical Immuno-sensor Based on Ketamine Hydrochloride for the Detection of Sports Illlicit Drugs”的论文,该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,构成学术不端行为。雷艳云受到党内警告、行政警告处分,并撤销其教授职称,免去副院长职务。
(来源:三湘风纪网)
编者剖析: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、党员教职工的行为准则,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是党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规范党员履职尽责、修身立业的刚性约束。高校党员教师兼具教育工作者与共产党员双重身份,既要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准则,更要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,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在学术研究、履职从教中坚守初心、恪守底线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学术研究、成果发表属于党员教师核心履职工作范畴,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,绝非简单的个人学风问题,本质是漠视党的工作纪律、违背党员履职操守的违纪行为。
雷艳云学术不端问题,是高校党员教师违反党的工作纪律、失守党员底线的典型反面案例。其在学术科研工作中抄袭他人成果、弄虚作假,违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违反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关于党员履职尽责、坚守工作操守的纪律要求,属于典型的工作纪律失范行为。该行为不仅破坏高校学术风气、扰乱科研秩序,更严重损害党员教师队伍形象、削弱党组织在高校教育科研领域的公信力,违背了党员忠诚履职、干净做事的基本要求。对雷艳云作出党内警告、行政警告、撤销职称、免去职务的双重处分,充分彰显了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治教,对党员教职工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,无论从事什么岗位职务、职业领域,触碰党纪红线,必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。
该案例为全体教育工作者敲响沉重的警钟,党纪规矩无小事,履职尽责有底线。作为高校党员教师,科研治学、从教育人都是践行党员使命、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载体,必须将党纪规矩贯穿工作全过程。一旦放松党性修养、漠视党的工作纪律,在学术科研中投机取巧、弄虚作假,摒弃党员责任与纪律约束,不仅会断送个人职业前程、受到党纪政务追责,更会败坏党组织风气、侵蚀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,误导师生价值导向,损害党的教育事业根基。
守纪律、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义务,治学修身、廉洁履职是党员教师的核心底线。全体高校党员教育工作者要以此违纪案例为深刻警示,深化党纪学习教育,时刻绷紧党的工作纪律、廉洁纪律这根弦,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。自觉将党纪规矩融入学术研究、教学育人、履职尽责全过程,严守学术纪律、恪守履职底线,坚决杜绝学术造假、成果剽窃等违纪失范行为,自觉维护党纪权威、守护党员形象,以严明的纪律作风、务实的治学态度履职从教,坚守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