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型案例:经查,于本亮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礼金、消费卡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涉嫌受贿犯罪。
于本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于本亮开除党籍处分;青岛科技大学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青岛市崂山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(来源: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)
编者剖析: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行为红线,高校承担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科研管理岗位党员干部掌握科研项目申报、评审、立项等重要职权,是校园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,更应当坚定理想信念,严守党纪国法,公正依规履职用权。
于本亮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,身处科技管理重要岗位,本应牢记初心使命,恪守廉洁自律准则,坚守科研公正底线,把组织赋予的权力服务于学校科研事业发展。但其理想信念坍塌,纪法意识淡薄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从违规收受礼金、消费卡这类小节失守开始,贪欲不断膨胀,将岗位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并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、不收手,胆大妄为触碰纪法高压线,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廉洁纪律,涉嫌受贿犯罪,是一起由作风问题逐步滑向职务犯罪的高校领域腐败典型案件。
于本亮的违纪违法行为,破坏高校科研领域公平公正秩序,损害科研发展环境,侵蚀高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损害党员干部在师生心中的形象,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。对其作出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对高校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定立场,释放无论身处什么岗位,只要突破纪法底线,必将受到严肃追究的强烈警示信号。
该案例为高校科研管理、项目管理、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岗位党员干部敲响警钟。科研岗位不是 “避风港”,不能产生 “高校是清水衙门,不会发生严重腐败” 的麻痹思想,很多腐败往往始于人情往来、礼金消费卡等看似微不足道的 “小节”,小节不守、大节难保,必须破除 “收点礼品礼金不算大事” 的错误认知,认清人情背后的利益陷阱,时刻分清公与私的界限。
全体党员教职工要以该案为镜鉴,以案为戒、以案明纪、以案促改,持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,筑牢理想信念根基,不断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、法治意识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,管住小事小节,坚决杜绝利用岗位职权搞利益输送、以权谋私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紧盯科研项目评审、立项审批、经费管理等廉政风险关键点,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,做实做细关键岗位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。